2009年4月1日星期三

證監會質疑股權轉名投票

電盈私有化聆訊下午繼績,證監會 律師質疑,小股東將股份轉名,如動機有違立法原意,已屬濫用。

證監會曾調查一名保險公司林姓高層向下屬派發電盈(0008)股份作花紅的事宜,由於該名人士於去年12月及今年1月獲得現金花紅後購買電盈股份,再送贈予其下屬,但由於他10年來並沒有買股票,是次買股票作為下屬花紅的原因耐人尋味,故證監認為林氏的證供並不可信。

不過,電盈代表律師於私有化聆訊中對證監的調查進行反駁,除非法院發現股份轉讓之中牽涉不合法的行為,否則法庭並沒有能力證明股東轉讓股份的動機。他亦認為,證監會是次要求法庭處理事件,是限制投資者股份轉讓的權利。

電盈代表律師又指,電盈認為上述股份轉讓的做法並無問題,亦重申不知情,亦無參與任何股份操控的事宜。

證監會律師表示,小股東在私有化中投票原意是保障小股東,所以即使小股東有權將名下的股份轉名,但如動機有違立法原意,已屬濫用,認為法庭應行使酌情權介入,包括審核最終是否有人在事件中得益。